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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年04月27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0/04/27 上午 08:17:19

公告糾正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在欠缺充分理由及土地變更回饋機制下,恣意於106年啟動「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第4次通盤檢討)」案,將74年間依法劃入陽明山國家公園,且多數未開發之私立富貴山墓園7公頃土地劃出國家公園,有違國家公園劃設宗旨;又內政部營建署未善盡上級機關指揮監督職責,亦於102年間坐視該處偏離法制程序,擅將10處國家公園土地劃出,均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