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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年07月16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0/07/16 下午 04:45:49

公告糾正內政部於民國99年8月30日召開「原墾農民訴求還我土地實施計畫」研商會議,並決議宜於國有財產法或其他法律增訂特別規定,俾墾農合法取得產權,惟後續修法事宜竟無人主政、處理,致會議決議形同具文,殊有未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