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糾正內政部於民國99年8月30日召開「原墾農民訴求還我土地實施計畫」研商會議,並決議宜於國有財產法或其他法律增訂特別規定,俾墾農合法取得產權,惟後續修法事宜竟無人主政、處理,致會議決議形同具文,殊有未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