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桃園市政府於77年間,辦理「省道臺一、四線經桃園縣龜山鄉、桃園市都市計畫區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工程徵收土地計畫案」,未善盡職責,致一再遺漏徵收部分道路用地及相關地上建物;另內政部對於公路總局迄未依徵收計畫使用,未督促處理,有失職責等情,均核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