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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年10月04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0/10/04 下午 03:10:22

公告糾正文化部委託臺北市政府代辦興建「臺北流行音樂中心」,惟該中心之表演廳內將全數固定輪椅席位設於視線受3樓底板遮蔽之2樓最後一排,致無法觀看舞臺上方空間立體類之表演、布景或燈效,未能達成無障礙環境建構與文化平權之明確目標,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憲法及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顯有違失案。(110教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