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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年01月24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1/01/24 下午 03:35:49

公告糾正南投縣政府怠於協助竹山鎮公所妥善處理7號道路路線變更案,另該公所於未取得民眾拆遷共識前,即率爾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工程補助款辦理發包;而該署亦未詳究該公所之前提出同案補助時,即因遭遇相同處境而撤案,竟仍予核定,造成工程無法執行之窘境,均核有疏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