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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年09月14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2/09/14 下午 04:21:13

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張菊芳就被糾舉人劉育成任教期間涉嫌多起疑似校園性騷擾或性侵害案件,經南投縣政府命其請假配合調查並離開校園,其卻於接受縣府性平會調查訪談後,透過被害學生導師聯繫投訴學生及其家長,意圖掩蓋事實,嚴重違反「離開校園現場(包括宿舍),且不得接觸疑似被害人」函令;且南投縣政府刻正辦理其案件清查,然其請假期間仍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學校工友傳話等方式指揮監督校務,影響疑似校園性平事件之通報及潛在被害學生出面求助意願;又,被糾舉人請假期間仍為該校某教師涉嫌洩密遭停聘情事,透過民意代表對南投縣政府及學校人員施壓,此舉不但未符法定救濟程序,嚴重藐視縣府命其應離開校園靜候調查之規定,核有嚴重違失,顯已不適任現職,為免其利用校長職務妨礙案件調查,實有急速處分予以調離現職之必要,提案糾舉,經審查決定糾舉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