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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年11月28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2/11/28 下午 02:28:03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對醫療機構申請醫療專用區案件,未持續督促開發,亦未通知都市計畫機關辦理檢討回復原使用分區,致部分專用區土地閒置長達20餘年,並排擠其他專用區之申請,核有怠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