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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02月23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3/02/23 下午 03:12:56

公告糾正: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發生詢問時遭受詢問對象趁隙偷拍及隱匿攜出筆錄初稿,且該局高雄市調查處、桃園市調查處亦陸續發生相類案件;另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發生法警對人犯搜身後,逕行交付人犯個人手機供其於候保室聯絡籌款使用,遭人犯趁隙偷拍周圍環境並上傳社群媒體,核均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