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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2-05糾正內政部營建署案,案由為:營建剩餘土石方之問題,沉痾已久,內政部雖於八十年五月二日函頒營建廢棄土處理方案,惟對於建築物拆除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方針,未納入方案中明定規範,並將「刨除瀝青」視為「其他營建廢棄物」,顯非合理。
89-12-05糾正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案,案由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四位警員,先後接獲被害人詹○○報竊案,未依受理報案規定,製作表單紀錄,亦未陳﹙通﹚報偵查採證,被害人四處碰壁,直至民意代表及媒體強烈抨擊,方始派人受理,影響警察及政府形象;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對於警員受理?
89-12-05糾正苗栗縣政府案。案由為:苗栗縣政府為國有土地代管機關,長期以來,未善盡管理之責,任令逐年擴大佔用國有土地之違法事實,繼續存在,顯有違失。
89-12-05糾正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台中縣警察局案。案由為:台中縣警察局和平分局,以不實單據,核銷「九二一地震」震災工作補助款,其中新台幣四十萬元公款,遭分局長陳滄楠侵占花用,嚴重損害警譽,和平分局未設專業會計人員,由警職人員兼任主計、出納業務,會審作業,未盡確實。
89-11-24監察院黃前院長尊秋先生,於今(二十四)日下午五時十五分病逝台大醫院,享壽七十八歲。
89-11-23糾正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暨其所屬永康榮民醫院案。
89-11-23糾正國防部及中正理工學院案,案由為:「中正理工學院任用未具醫官及護理師資格之林薌薌乙員,擔任一般外科醫官,從事醫療行為,於其上尉停年期滿退伍前,調升少校;未建立醫官值勤及醫療規範,致林員動輒於值勤期間擅離崗位,未經問診即以電話指示處方用藥,影響教職員生就?
89-11-23糾正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輔導委員會案,案由為:「輔導會所屬各安養、養護機構,辦理榮民自費安養、養護迄無法律規範,且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之規定,顯有未合;且迄未依規定,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立案登記;又擅行放寬榮民自費安養、養護年齡限制,並將榮民配偶納入自費?
89-11-23糾正國防部、陸軍總司令部案,案由為:「陸軍總司令部第六軍團二一砲指部,辦理龍陵營區營站、KTV俱樂部改建工程,未依規定公告招標,於開標日亦未製作開標紀錄,事後復於補製作之開標紀錄,填具不實日期,以規避政府採購法規定,且施工期間,該部未依程序,擅自追加合約?
89-11-22糾正內政部案,案由為:內政部為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每年編列社會福利補助經費,補助各民間團體,辦理社會福利業務,惟未督導落實執行補助款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受補助單位膨脹計畫預算,以便提高補助額度,縮減自籌款項;對於團體私人補助款執行情形之考核,未符比例原則;?
89-11-22糾正桃園縣政府案,案由為:桃園縣政府未依照監察院函示保密之意旨,辦理監察院請其依職權處理之事項,致使當事人對該縣府之作法,多所揣測,顯有違失。
89-11-21糾正南投縣政府、教育部、國防部案。
89-11-21糾正高雄市政府案,案由為:「高雄市政府於『交通事件裁決所設置辦法』公布廢止後,遲未配合修法,完成裁決單位法制化,仍沿用已無法源依據之舊裁決單位執行裁處業務,於法不合,核有違失。」
89-11-21糾正交通部案,案由為:「交通部於『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通過之後,繼續提供完整車籍資料予一清基金會,對於維護人民權益,顯逾越比例;且對於『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後,仍繼續提供完整查詢車籍資料予一清基金會乙節,不知積極因應改善,復於本院函請檢討改進?
89-11-21糾正南投縣政府案,案由為:「南投縣政府辦理該縣埔里鎮牛眠里內埔庄簡易自來水工程,驗收過程草率,另對上開工程之委託設計公司甄選過程不當,設計審查亦未見落實,且未依約確實追究受託廠商違約之責任,均有不當。」
89-11-21糾正交通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案,案由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理恆春機場整建計畫過程,規劃研擬草率、浪費公帑、內部控管鬆散,核有諸多缺失,經審計部陳報在案;交通部監督不周,亦有違失。」
89-11-21糾正交通部案,案由為:「交通部台灣國道區高速公路局,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廠商資本額、生產設備、限定曾承印公營或政府機關業績證明文件等,且自行於招標文件中,訂定取消投標權規定,明顯違反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均顯有嚴重違失,復未依法於招標文件中,載明相關規定,?
89-11-16糾正教育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屏東縣車城鄉公所案。
89-11-15糾正台灣台北監獄案,案由為:台北監獄未依規定,辦理受刑人邱俊三入監健康檢查,核有違失;又對邱俊三實施固定保護之過程,不符規定,亦未依收容人罹患急性傷病戒送外醫處理程序,由醫師施予必要之病況檢查或治療,及未適時啟用監視攝影機,均有疏失。
89-11-15糾正行政院、法務部及所屬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