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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前館長呂春嬌詐領出差旅費,監察院通過彈劾

  • 日期:109-08-25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下稱國資圖)館長呂春嬌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機會,詐領出差旅費,並於奉派出差期日從事私人行程,曠職6日。監察院今(25)日審查成立並公布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所提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呂春嬌於99年1月16日至105年8月31日擔任國資圖館長期間,至各機關及大學院校演講、進行論文口試、擔任校外委員,已向主辦單位領取講師費、講座鐘點費、交通費及相關費用,卻利用職務之便,向國資圖偽稱進行館際合作或輔導讀者服務等名義,17次詐領出差旅費,其中並多次假借出差事由處理私人事務,共曠職6日,事證明確。

 

監察委員指出,依銓敘部解釋,「公差」係指公務人員由機關指派執行一定之任務,或代表其本機關出席各種會議,因其需報支費用,應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等規定之程序核實報支。且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假有虛偽情事者以曠職論。公務員服務法第 5條、第6條明定公務員應誠實清廉、不得假借權力,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同法第9條、第10條明定公務人員奉派出差時,不得藉故往其他地方逗留,並不得擅離職守。呂春嬌假借其權力,詐取出差旅費之不法利益,並於出差期日從事私人行程,顯已違反上開規定。

 

監察委員表示,本件被彈劾人詐取差旅費之金額雖然不高,但其身為機關首長,卻長期多次貪圖小利,並曠職從事私人活動,情節重大。為維護公務紀律,故仍應藉此彈劾案,警惕公務人員「勿因惡小而為之」以達懲儆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