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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10年3月份提出調查報告21案 糾正案2案 彈劾1案 函請改善9案

  • 日期:110-04-01

監察院110年3月份提出調查報告計21案,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1案、彈劾1人,依規定移請懲戒法院審理;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2案,通過函請改善案9案。
 
監察院統計3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398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476件。
 
3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據以派查25件,函請機關(構)說明、查處201件,送請機關參處260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351件,併案處理447件,其他(不屬監察院職權範圍、陳訴內容空泛、需陳訴人補充說明或補送資料等)192件。
二、彈劾案1案:臺南市議會前專門委員洪丁仁自103年2月15日起至107年9月18日止,共63次持非公務收據或發票充作公務用途核銷,詐領公款合計新臺幣280,096元,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三、糾正案2案: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於辦理愛國者○型飛彈重鑑測案時,因後次室未修頒業管規定,發生發價書需求信函遞交作業管制之空窗期,確有違失案,糾正國防部;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及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對汽車行經高速公路地磅站之違規超載取締之執行,因認事用法存有極大差異,肇致前開未取締案件一再發生,造成國庫鉅額損失,且危及大眾行車安全,確有違失案,糾正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