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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12年1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18案 彈劾案1案 糾舉案1案 糾正案7案 函請改善案17案

  • 日期:112-02-01

監察院112年1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計18案,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1案、彈劾1人,依規定移請懲戒法院審理;糾舉1案、糾舉1人;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7案,通過函請改善案17案。
 
監察院統計1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055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056件。
 
1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包括派查16件及蒐整資料、發函瞭解78件,送請機關參處182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168件,併案處理397件,其他215件。

二、糾正案7案:雲林縣政府受理允能離岸風場臺西變電站使用執照申請,涉有違失案,糾正雲林縣政府;衛福部近年來推動身心障礙者社區式照顧服務資源布建,未能將具情緒行為問題障礙者需求納入考量,核有違失案,糾正衛福部;台電公司未掌握三相不平衡嚴重程度長期造成電力損失案,糾正台電公司;坐視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延任,遲未提出修法草案,且未保障獨立穩定之經費來源,糾正行政院及文化部等案。

三、彈劾案1案:苗栗縣三灣鄉公所前鄉長温志強於任職期間,多次向承攬政府採購標案之廠商收受賄賂,又利用三灣鄉公所109年兩度辦理清潔隊隊員甄選之機,分別向有意應徵者或應徵者之親友收取賄款,不法獲利合計達新臺幣1,289萬8,100元;另為隱匿其不法所得,而涉犯洗錢罪嫌,核有重大違失。

四、糾舉案1案: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院長王作仁綜理玉里醫院院務,於未有法律依據下,恣任所屬依據個案評估,將未確診且非密切接觸者之住民就地進行隔離,侵害人身自由;對住民於隔離期間處於不人道、有辱人格之生活環境,未能維護住民之人性尊嚴;復未考慮照護人力工作負荷,亦未參酌類似規模醫療照護機構之防疫成效,規劃相關防疫作為,斵害玉里醫院形象,顯已不適任現職,實有急速處分予以調離現職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