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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12年2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15案 糾正案5案 函請改善案15案

  • 日期:112-03-01

監察院112年2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計15案,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5案,通過函請改善案15案。
 
監察院統計2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085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146件。
 
2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包括派查14件,蒐整資料、發函瞭解92件,送請機關參處185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186件,併案處理407件,其他262件。
二、糾正案5案:行政院所屬之前國防部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等機關,依國安局指示組成「三○七指導會報」,不當介入林宅血案之偵辦,均有重大違失案,糾正行政院;委託台開公司辦理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二期開發案,未能掌握資金專戶使用情形,糾正臺中市政府;中度自閉症乘客搭乘臺北捷運,遭其他乘客責罵與產生衝突,北捷公司未經謹慎判斷,逕處以罰鍰,對外說明有誤導民眾產生偏見之情形,確有違失,糾正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