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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12年7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30案 彈劾案3案 糾正案13案 函請改善案26案

  • 日期:112-08-01

監察院112年7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計30案,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3案、彈劾9人,依規定移請懲戒法院審理;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13案,通過函請改善案26案。
 
監察院統計7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441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373件。
 
7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包括派查24件,蒐整資料、發函瞭解175件,送請機關參處263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235件,併案處理474件,其他202件。

二、彈劾案3案:110年5月13日路北超高壓變電所接地故障,造成六輪緊急輪停,影響415萬餘戶案,違失明確,彈劾台電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處長吳清木、課長楊宗霖、經理潘信志及台電公司綜合研究所組長陳邁夫。111年3月3日興達發電廠大修測試,未依標準作業程序撤卡,投入隔離開關,發生閃絡接地故障,造成電力系統分裂,影響549萬餘戶案,違失明確,彈劾台電公司興達發電廠廠長歐皖麟、經理吳俊德、課長簡明峯及值班主任李威廷。原能會前主委謝曉星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擾,除未盡謹慎義務損害機關聲譽外,更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及CEDAW公約,情節重大,通過彈劾。

三、糾正案13案:改制前臺北縣鶯歌鎮公所受理「福德正神神明會」申報公告疏於審核違失案,糾正新北市鶯歌區公所;陸軍軍官學校於109年10月發生學弟以慶生為由於浴室拍打學長,後將全裸影片上網,疑涉性霸凌,該校未通報且未交由性平會調查處理,核有不當案,糾正陸軍軍官學校;我國推動能源轉型過程中所面臨之不當阻礙案,未見經濟部能源局有效協處,爰糾正該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某教授長期霸凌研究生,該校未依法通報且將其解聘減輕為停聘,主管機關亦監督不周,爰糾正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及教育部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