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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舉行112年度工作檢討會議,院長期許充分發揮監察職權功能,賡續推動人權保障工作,回應社會期待

  • 日期:113-01-18

監察院今(18)日舉行112年度工作檢討會議,監察院陳菊院長表示,本(第6)屆委員在就任後嚴謹自持,堅守職責,監督政府施政,並檢視各項政策對人權所帶來的影響與挑戰,進而促進清廉、善政及人權保障,展現監察院對國家社會的價值與貢獻。

院長亦表示,感謝全體工作夥伴在過去一年裡的付出,勉勵在新的一年能夠賡續精進作為,面對新的挑戰與議題,期許本屆委員在未來三年的任期共創新局,賡續強化推動人權保障工作,讓監察院職權功能更貼近人民需求,充分發揮監察職權功能,作弱勢人民的靠山。

今日工作檢討會議分別由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召集委員王麗珍、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蕭自佑、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集委員林郁容、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賴振昌、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范巽綠、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召集委員賴鼎銘、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張菊芳、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蔡崇義、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等,一一報告112年度工作成果。

秘書長李俊俋報告112年度院務工作,包含持續研修法令,並敦請憲政學者提供意見,完備立案派查規範;研定調查作為參考指引,精進調查措施;強化陳情業務的經驗分享及研析,提升案件處理效能;賡續推動陽光四法的宣導與執行,落實公開透明,促進廉能政治;逐步強化對外資訊服務韌性,落實資安法遵事項;完成穹頂修復工程,重現古蹟風華;建置數位化會議室,提升議事效率;汰換辦公區域空調與照明設備,營造優質辦公環境;出席國際監察組織澳紐及太平洋地區(APOR)年會及伊比利美洲監察使聯盟(FIO)年會,分享監察制度實踐經驗。李秘書長亦表示未來仍將繼續精進相關行政作為,如賡續研修監察法制及相關法規,並發揮人力及資源效能,提升院務及行政品質;維護古蹟永續使用,精進各項節能措施,以及深化國際監察交流,強化互動情誼等。

監察院7個常設委員會、國家人權委員會及審計部分就工作概況、工作績效、工作檢討重點及未來展望等提出報告,並提出各項檢討及改善建議,亦對其自身職掌提出各項策進作為及計畫,也將持續掌握社會趨勢、國際現勢,正視目前國家所面對的困境及挑戰,善盡職權,有效監督政府善治,提升自身職能,俾求精益求精。

監察院112年度職權行使績效如下:

一、 人民書狀收受:112年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16,418件,需進一步查處的案件為2,156件。收受人民書狀中,司法及獄政類達6,145件,占37.4%,位居第一;其次為內政及族群類3,951件,占24.1%;第三係教育及文化類1,467件,占8.9%,司法正義仍為民眾首要關心議題。

二、 調查:112年核派調查案件計317案,其中自動調查案195案、委員會決議調查110案、院派調查12案,參與調查之委員計751人次、協查人員計487人次,平均每案之調查委員為2.4人,協查人員為1.5人,均積極掌握時效,期能迅速回應民眾期待。

三、 糾正、糾舉及彈劾:112年總計成立糾正案98案、函請改善案245案,各機關函復處理結果,行政機關自行議處人員達119人;112年成立糾舉案2案,糾舉2人;112年成立彈劾案20案,彈劾36人。112年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之彈劾案20案,其中審理中(含上訴審)16案、停止審理2案、已判決2案。

四、 巡迴監察:112年中央機關巡察計39次,提出意見計808項;巡察地方機關計32次,收受人民陳情案件計285件。

五、 審計相關業務:審計部112年函報機關人員有關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效能過低及未盡職責情事等案件之處理情形報告案,計165件,其中據以派查有20件;審計部提供函報案件,或監察院引據該部審核資料成立糾正、糾舉及彈劾案,計23件。監察與審計職權充分合作,確實追究違失機關之行政與財務責任。

六、 廉政業務:112年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計11,361件;112年受理各機關團體迴避彙報前一年度迴避情形計1,608件;另受理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之申報計1,806案;112年廉政案件裁罰處分計4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