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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13年3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21案 彈劾案3案 糾正案13案 函請改善案19案

  • 日期:113-04-01

監察院113年3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計21案,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3案、彈劾3人,依規定移請懲戒法院審理;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13案,通過函請改善案19案。
 
監察院統計3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266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205件。
 
3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扣除屬程序性質書狀,包括送請機關參處204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243件,併案處理363件,不屬監察院職權、陳訴內容空泛及其他等228件;需進一步查處案件計167件,其中據以派查24件及蒐整資料、發函瞭解143件。

二、彈劾案3案:臺東縣政府社會處處長陳淑蘭未善盡主管權責審認兒少安置機構不適任人員,經監察院糾正後也未加強監督機構落實改善措施,致持續發生多起不當管教及性平事件等,損及兒少權益甚鉅,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通過彈劾。南投縣竹山鎮大鞍國民小學校長劉育成利用不對等權勢關係,對未成年學生為性侵害、性騷擾,並涉有不當管教或體罰學生、長期違法收費補習等,核有嚴重違失,監察院通過彈劾。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利用其職場上之優勢地位,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名女性下屬得逞,重創法官形象與職務尊嚴,情節重大,監察院通過彈劾。

三、糾正案13案:國防部逕於退伍除役及退除給與審定作業規定訂定不符合母法之審定方式,經查核發現後,仍依違失方式續辦審定作業,溢發遺屬一次金,造成國庫鉅額財務損失案,糾正國防部。臺中市某托嬰中心男嬰猝死事件,市府社會局調查及裁處確有怠失案,糾正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推動水銀路燈落日計畫作業怠失案,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對所轄國小校長涉性騷擾,監督機制失靈;未依權責要求涉案校長停職,衍生干擾調查情事,糾正南投縣政府。交通部長期未檢討「吊銷車牌處分中斷吊扣車牌處分」之合法性,致生監理作業漏洞;且以函釋排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3項員警舉發吊扣期間行駛之車輛應「移置保管」之羈束處分,滋生舞弊空間,核有重大違失,糾正交通部。法務部矯正署未能覈實辦理外役監之遴選,核有未當;又該署花蓮監獄未能落實門禁及人員管制,使女性約僱人員有趁隙與受刑人交談、夾帶傳遞物品及其他親密接觸行為之機會,核其相關作為,均顯有重大疏失案,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及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