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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13年6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18案 糾正案7案 函請改善案13案

  • 日期:113-07-01

監察院113年6月審議通過調查報告計18案,審查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7案,通過函請改善案13案。
 
監察院統計6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145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169件。
 
6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陳情案處理情形:經審核相關資料後,扣除屬程序性質書狀,包括送請機關參處203件,屬司法、行政救濟程序189件,併案處理365件,不屬監察院職權、陳訴內容空泛及其他等260件;需進一步查處案件計152件,其中據以派查17件及蒐整資料、發函瞭解135件。

二、糾正案7案: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員警於執勤時,非法使用警械,致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情,另內政部警政署亦涉有督導不周違失案,糾正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政部警政署;金門縣政府轉化再利用太武發電廠及西洪二營區效能不彰案,糾正金門縣政府;宜蘭縣政府對所屬國中學生身亡案,逾期懲處教師,致遭撤銷,糾正宜蘭縣政府;內政部警政署未督導各警察機關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濫發新聞,甚至提供少年觸法或性剝削案件被害人之影像,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涉嫌洩露偵辦中案情,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予以緩起訴處分等情,均有重大違失案,糾正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