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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關係人申請補助違反利衝法 監察院7月8日邀行政院各部會共同研商

  • 日期:113-07-05

為避免中央機關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屢因申請補助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監察院訂於113年7月8日下午2時假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舉辦「如何避免公職人員關係人向行政院所屬機關申請補助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研商會議」,由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召集人陳委員景峻主持,將與行政院各部會及主管機關法務部共同就法規面及執行面進行交流,期望減少關係人不慎違法情事。

利衝法107年修正施行迄今近6年,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屢因向機關申請補助而違法,經監察院廉政委員會決議裁罰案件已累計數十案,引發各界高度重視。監察院實務分析,中央公職人員之關係人多為機關首長、副首長、幕僚長等人兼任理監事的專業學會、協會,除了對法令普遍陌生外,違法案例有相當多是因為行政院各部會暨所屬機關(構)之補助作業流程未積極配合利衝法之修正而調整。

考量處罰並不足以避免或減少違法不斷發生,為從源頭改善,監察院廉政委員會首創先例,邀請行政院各部會主任秘書(或相當層級長官)及法務部共同研商,期望與各部會就如何減少關係人違法之具體作法,凝聚共識,藉以完善利衝法法制,並使關係人申請補助能更加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