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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國防及情報、財政及經濟兩委員會聯席會議本﹝十八﹞日通過並 公布黃委員肇珩、趙委員榮耀所提:「糾正陸軍化學兵學校,對射線偵檢場 設置以及歷次換裝射源經辦過程,均無留下相關業務及帳管資料;民國五十 四年設置時之射源井,確切數目不詳,射源井位置圖亦告?

  • 日期:87-06-18

  糾正案文指出:陸軍化學兵學校對該校射線偵檢場,長期疏於清理,敏
感度極高之放射性物質管理鬆散,設置當時有無資料或相關文件是否已遭銷
毀,無從查證,確有疏失,而陸軍總司令部、國防部亦輕忽輻射設備管理之
重要性,對陸軍化學兵學校未善盡督導之責,自難辭疏失之咎。
  糾正案文並指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為追查輻射污染鋼筋來源,八十
三年七月起,多次函詢陸軍化學兵學校,八十四年二月底,改函請國防部,
協助調查化學兵學校射源遺失疑案,軍方始終未能發現偵檢場射源鉛罐。歷
時一年九個月完成之調查報告,其內容推敲研判,多於實證論斷,對於原能
會對該偵檢場射源使用管理上質疑各點,未提出具體事證加以澄清,仍未能
有效釐清疑點,調查工作不切實際。
  糾正案文並指出:八十七年元月二日陸軍化學兵學校射線偵檢場,發現
兩只棄置多年之射源鉛罐,軍方相關單位幾年來,一再動用人力進行搜尋,
卻未能發現,執行方式敷衍了事,有欠妥當。且鉛罐既已出土,又經偵測鉛
罐表面劑量率,高出自然背景值數倍,卻未於本院調查委員於元月九日親臨
現場勘察時提出說明,陸軍化學兵學校實有隱匿事實之嫌。陸軍總司令部、
化學兵學校,對於國防部交辦全面偵檢搜查任務,雖進行多次偵檢,惟未能
澈底執行,搜尋射源鉛罐工作顯未確實。陸軍化學兵學校擁有國軍陣容最齊
全之化學專業軍官,且自八十三年七月以來,即有多次搜尋偵檢場射源鉛罐
之行動,該校多位幹部,直接參與專案調查編組,發現射源鉛罐後,偵測其
表面劑量率,高出背景值等徵兆,卻將其聯想作骨灰罈,實缺乏常識判斷,
主事人員之專業與應變能力,不免令人質疑。
  附糾正案文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