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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會議本﹝六﹞日上午通過並公布陳委員進 利、黃委員肇珩、林委員秋山所提:「糾正台灣省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委 託研究計畫,對於主題規劃、預算編列、契約簽訂、報告審核、經費核銷及 成果考核等作業,未能依照規定,切實辦理,不但浪費公?

  • 日期:87-10-06

  糾正案文指出:省府各機關八十二至八十五年度預算,總計約新台幣一
兆二千四百五十億九千二百六十七萬五千元,其中有關委託研究計畫預算總
額約新台幣十四億二千九百七十一萬九千元。查上述四年間,委託研究計畫
,總計五百九十四項。經核算單項委託研究計畫經費,平均達二百四十萬元
以上,甚有民政廳平均高達四百零六萬元,建設廳平均高達三百一十一萬元
,交通處平均高達六百七十三萬元、住都處平均高達七百五十五萬元等情事
,顯見上述預算編列與經費支出不盡合理。
  省府依法職權及施政重點,配合預算執行和業務發展需要,研擬研究主
題,以提供政策參考。據省府各機關所提供八十二年度至八十五年度,委託
研究計畫辦理情形彙總表資料,發現有研究主題重複情形。例如:農林廳水
土保持局「山坡地開發對環境影響之研究」﹝八十三年度、研究經費一百九
十四萬七千元﹞、「山坡地重大開挖,對水土保持影響之研究﹝一﹞」﹝八
十四年度、研究經費一百四十四萬五千元﹞、「山坡地開發,對環境影響之
研究|大面積坡地開發,對生態環境影響之研究」﹝八十四年度、研究經費
五十六萬九千元﹞及「山坡地重大開挖,對水土保持影響之研究﹝二﹞」﹝
八十五年度、研究經費一百一十五萬元﹞,研究主題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