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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會議本﹝十六﹞日通過並公布翟委員宗泉所提:

  • 日期:87-12-16

  「糾正
宜蘭縣蘇澳鎮公所於『蘇澳﹝新馬地區﹞都市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八十二年七月
十三日發布實施後,未於法定期限內完成細部計畫,亦未依主要計畫興建完成主要公共設
施,不惟影響都市發展,且損及民眾建築權益,顯有延宕;宜蘭縣政府身為監督機關,未
予切實監督,難辭監督不周之咎;該府引據上開主要計畫之附帶條件,限制發照建築,核
與司法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四O六號之解釋之意旨,尚有未合」案,由本院函請行政院轉
飭切實檢討改善見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