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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大學放任教職員違法兼課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0-02-17

國防大學對於所屬人員兼課查核管理不當,又未確實依法辦理聘雇人員考成作業及落實差假與宿舍管理,均有違失,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100年2月17日通過監委葛永光提案,糾正國防大學。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該校管理學院副院長張棟樑上校及其配偶蕭美蘭女士(擔任該學院聘一等教育業務員),皆未經機關首長核准,於致理技術學院兼課,國防大學對於所屬人員兼課查核管理不實,核有違失。
二、國防大學未確實依法辦理聘雇人員考成作業,93、94年間辦理聘雇人員考成作業時,張棟樑未依迴避原則自我迴避,該校又未依規定完成工作規則修訂並報請台北市政府核備,顯有疏失。
三、蕭美蘭女士於辦公時間在校內兼課,竟未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另張棟樑上校86年9月1日至88年6月25日開缺進修期間,未依規定遷出職務宿舍,顯示國防大學未落實差假管理及宿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