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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00年3月份處理2,004件陳情案 彈劾9人

  • 日期:100-04-01

監察院統計,100年3月份共收受2,117件人民陳情書狀(包括民眾到院陳情144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2,004件,扣除不屬本院職權或陳情內容空泛243件,其餘1,761件,改以案計算,共有1,174案,其中派查37案。另通過糾正案11案、彈劾案4案、彈劾9人。
本月通過彈劾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唐照明、內政部前部長余政憲、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邱茂榮、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前處長江美容、國防部憲兵司令部前中將司令何雍堅、該部情報處前上校處長陳雙環等共9人,已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本院3月份處理陳情案情形如下:
一、 屬同一案件併案處理者162案。
二、 應循或已循司法或行政救濟程序,函復陳訴人依法辦理376案。
三、 機關正處理中或屬機關應先行處理或屬建議性,送請機關參處367案。
四、 函請機關說明、查處、補送資料230案。
五、 據以派查37案。
六、 認無違失,函復陳訴人2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