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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一中男學生性騷擾女教師案 學校處置失當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0-06-16

國立臺中第一高級中學99年10月發生男學生對女教師涉嫌性騷擾行為,校方處置失當,造成教師二度傷害,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0年6月16日通過監委高鳳仙提案,糾正臺中一中。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臺中一中99年10月8日受理學生對教師性騷擾案,雖經性平會於同年10月11日認為性騷擾案成立,並作出獎懲建議,但臺中一中接獲報告後,卻未依法於2個月內作出懲處;因未作懲處,當事人依法不能申復,臺中一中卻通知行為人可提申復,且由性平會違法做出重新調查的決議,遲至報告4個月後才做出記大過1次的處分,違失情節嚴重。
二、臺中一中處理本案,僅限制對該名男學生的活動範圍,不尊重女教師希望該學生換教室、換樓層或暫請假的意願,未採取迅速有效的保護或彈性處置,迫使女教師請公傷假長達4個多月,未保障教師工作權,該校主管人員在女教師請假期間也很少親自問候,造成二度傷害,引發媒體撻伐,傷害校譽,確有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