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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未落實八大行業督導 監察院彈劾相關主管

  • 日期:100-08-09

臺中市政府未落實八大行業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對「歡喜就好」酒店的重大違規未依法稽查裁處,監察院100年8月9日通過並公布監委沈美真、余騰芳、馬以工提案,彈劾臺中市政府前經發局長朱蕙蘭、副局長陳如昌、前都發局長黃崇典、都發局商業科長劉美美,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 經發局副局長陳如昌多次帶隊稽查該酒店,歷次稽查紀錄與現場狀況不符,未及早拆除該酒店5、6樓關押女子之違建。
二、 都發局商業科長劉美美對95年稽查發現該酒店增建違章建築,營業現況與登記資料明顯不符,未依法裁處。臺中市警局98年函送該酒店妨害風化之刑案報告書,劉美美卻逕自存查。
三、 經發局長朱蕙蘭對該局主辦的聯合稽查業務未落實督導;媒體於99年大幅報導該酒店經營色情後,仍未加強橫向聯繫,督導所屬切實執行查察工作。
四、 都發局長黃崇典任職該局近7年之久,該局稽查人員明知「歡喜就好」酒店有多處違章建築,且多次未出示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資料,卻藉口聯合稽查紀錄表未記載,而長期未依法查報及拆除違建。該局內部管理鬆散,督考不善,作業草率,黃崇典身為主管人員,應負督導不周之責。
朱蕙蘭及黃崇典2人,先前已因阿拉夜店大火遭彈劾,已離開主管現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