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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媒體人事糾葛影響經營績效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及新聞局

  • 日期:100-08-11

政府支助的公共媒體,包括公共電視、華視、客家電視、原住民電視、宏觀電視、中央通訊社等,在董事會組成、組織管理與經營績效等,均有諸多缺失,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0年8月11日通過監委周陽山、馬秀如提案,糾正行政院及新聞局。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 行政院未督促新聞局,解決公視增補董監事的紛爭,造成內部人事鬥爭,影響經營績效,新聞局也始終未協調各公共媒體,透過自我定位與內部整合,擬定適合各機構發展的經營策略,並進行法制與機構重組任務,確有怠失。
二、 新聞局未本於職權,監督公視基金會、華視公司及中央社之財務運作,無視公視基金會董監事頻繁介入節目製作、華視前總經理未經董事會議定連續2年領取高達近百萬元的年度績效獎金,以及中央社社長獨斷擅專、人事糾葛等,對業管的財團法人顯疏於監督,有重大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