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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鷺江國中拖延處理多起性騷擾案 監察院糾正市政府、學校

  • 日期:100-09-15

新北市立鷺江國民中學發生多起性騷擾及強制猥褻事件,學校未依相關法令通報處理,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0年9月15日通過監委高鳳仙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新北市立鷺江國中。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鷺江國中教師陳信宏擔任副生教組長、生教組長期間,多次性騷擾6位男學生,受害家長多次向導師及學校主管反映,學校未依法受理、通報及展開調查,直至受害者提出告訴後,學校才於99年6月處理,有重大違失。
二、鷺江國中教師汪義雄利用擔任學務主任的機會,多次盜用沒收保管的學生手機打電話、傳簡訊,涉嫌性騷擾女老師;鷺江國中98年5月及6月、99年5月受理女老師申訴,學校未採取任何糾正及補救措施,遲至100年5月才對婚外情記大過懲處,有重大違失。女教師向新北市政府申訴,新北市政府也逾1年未作任何處理,有嚴重怠失。
三、鷺江國中女學生遭男同學強制猥褻案,學校接獲申訴後,未在24小時內通報;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決定將性侵害淡化為性騷擾,前校長林翠雯以當事人已和解為由,違法允許學務主任逕將性平會建議的1大過懲處改成2小過,均有嚴重違失。
監察院已於100年8月26日彈劾鷺江國中前校長林翠雯、前學務主任汪義雄、前生教組長陳信宏,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