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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航特部軍品補保作業紀律蕩然 監察院糾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 日期:100-10-28

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用人失當,所屬趙姓軍官違反補保作業規定,命兵士將損壞軍品零件送至民間維修,修畢竟拒不付款,致兵士迫於廠商催款壓力,將零件攜出營外報復,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通過並公布監委林鉅鋃提案,糾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陸軍航特部趙姓軍官因涉及「營內借貸行為」,遭調整職務為營隊後勤官,任職期間悍馬車妥善率長期低落,竟違反補保作業規定,命令所屬將損壞零件送至民間維修,修畢卻拒不付款,致兵士迫於廠商催款壓力,拆解悍馬車零件,攜出營外報復而涉嫌犯罪,航特部用人失當,特指部補保紀律蕩然。
二、 涉案士兵將悍馬車啟動馬達置於民車後座、行李箱,進行營門至少6次,營區衛兵竟均未發現,足見勤務渙散,未依規定對進出車輛檢查,明顯有違失。
三、 陸軍發生悍馬車零件違反規定攜出營區外,事後清點失竊5項21件,尋回4項20件,數量迄未能吻合,顯示營區料庫管理不確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