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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內違法工業住宅林立 內政部查處不力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0-11-04

都市計畫工業區土地變相規劃,作為住宅出售使用,內政部未有效管理查處,反而大幅放寬工業區容許使用項目,造成工業區變相開發及違規使用,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0年11月3日通過監委劉玉山、李炳南、洪德旋提案,糾正內政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包括:
一、工業住宅本屬違法,相關主管機關卻未有效管理、嚇阻及查處,放任都市計畫工業區土地變相規劃,興建作為住宅出售使用,實有怠失,內政部應通盤檢討,對正在銷售廣告的建案,加強宣導查處。
二、內政部為解決都市計畫工業區土地閒置問題,大幅放寬工業區容許使用項目,反招致適法性及合理性的質疑,有違公平正義原則,讓工業區的劃設有名無實,反而假借興建一般商業設施之名,變相開發及違規使用工業住宅,主管機關應落實違規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