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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氣象局新建大樓虛擲公帑319萬餘元 延宕 逾6年始驗收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0-11-08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長期管理使用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四小段366地號辦公廳舍,對於基地三側遭鄰房占用一無所悉,顯見該局任由設施長期閒置;95年提出改建計畫,未確實查證鑑界,致工程發包無法開挖而終止契約,徒增計畫支出319萬餘元,計畫期程延宕,完工驗收逾6年,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100年11月8日通過並公布監委黃煌雄提案,糾正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長期管理使用本案工程用地,對基地遭鄰房占用竟一無所悉,顯見該局長期任設施閒置。95年提出「地球物理資料管理系統大樓新建工程」,旋即發現工程基地遭侵占,無法開挖施工而終止契約,徒增計畫支出319萬餘元,且延宕計畫期程長達3年7個月,遲至99年12月17日始完工。
二、 本工程基地使用分區為第3種住宅,依規定僅能供訓練教室使用,與原規劃地球物理資料管理中心之預期目標不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自規劃本工程迄完工驗收逾6年,均未研擬變更基地使用限制,遲至審計部審核通知後,始研議辦理。工程變更設計後,不僅總樓地板面積大幅縮減,且僅能供訓練教室使用,使改建預期效益無法達成,實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