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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00年11月處理1,900件陳情案 彈劾3名法官

  • 日期:100-12-01

監察院統計,100年11月份共收受1,902件人民陳情書狀(包括民眾到院陳情172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共處理1,900件,扣除不屬本院職權或陳情內容空泛253件,其餘1,647件,改以案計算,共有1,109案,其中派查34案。另通過糾正案29案、彈劾案2案、彈劾3人。
11月通過彈劾臺灣高等法院前審判長房阿生、法官蔡光治及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等3人,已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監察院11月份處理陳情案情形如下:
一、 屬一再陳訴無新事證併案處理者165案。
二、 應循或已循司法或行政救濟程序,函復陳訴人依法辦理448案。
三、 機關正處理中或屬機關應先行處理或屬建議性,送請機關參處287案。
四、 認定無違失,函復陳訴人1案。
五、 函請機關說明、查處、補送資料174案。
六、 派查34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