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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水尾海水浴場辦公大樓閒置近20年 監察院糾正縣政府及後龍鎮公所

  • 日期:100-12-08

苗栗縣後龍鎮公所80年完成水尾海水浴場辦公行政大樓工程,因無法取得使用執照而閒置近20年,導致遊民、吸毒者聚集,有浪費公帑、效能低落等情,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0年12月8日通過監委趙昌平提案,糾正苗栗縣政府、苗栗縣後龍鎮公所。
糾正案文指出,苗栗縣後龍鎮公所經監察院88年提案糾正後,仍未積極完成水尾海水浴場辦公行政大樓用地取得、變更編定及建照申請等作業,造成該大樓自80年驗收迄今,棄置荒廢近20年無法使用,且欠缺管理維護,淪為遊民、吸毒者聚集場所,最終因違章建築、治安考量、欠缺經費及不符效益被拆除,浪費公帑1,129萬元,苗栗縣政府未善盡上級監督機關職責,均有違失,監察院依法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