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委會未能落實蔬果農藥殘留檢測機制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農委會

  • 日期:101-02-0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田間農藥殘留監測機制,未能及時反應農藥檢驗結果,使不合格蔬果流入市面,遭民眾食用,又未督導各縣市政府確實執行農藥檢驗不合格蔬果延後採收,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1年2月8日通過並公布監委程仁宏、楊美鈴提案,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農委會擬定之田間農藥殘留監測機制,未能及時反應農藥檢驗結果,對於不合格蔬果不得採收規定,未落實執行,使不合格蔬果流入市面,遭民眾食用,顯有違失。
二、 農委會未督導各縣市政府確實辦理蔬菜抽檢,又未督促各縣市政府確實執行農藥檢驗不合格蔬果延後採收,未能落實農藥管理法暨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相關規定,確有違失。
監委另指出六項調查意見如下:
一、農委會所定蔬果農藥監管計畫之抽檢規劃內容,對於吉園圃蔬果產銷班及養成班與一般農民之抽檢比率過於懸殊,未符合蔬果實際生產來源比率,也無法反應民眾飲食風險,亟待檢討改進。
二、農委會應確實輔導與管理農民按規定使用農藥,並對違規者依法從嚴處理,有效減少蔬果被檢出不得使用藥劑之問題。
三、衛生署應強化蔬果農藥殘留後市場監測機制,並增加抽檢件數,保障民眾食的安全。
四、農委會及衛生署應加強研究發展農藥殘留分析方法,擴大可檢測藥劑範圍,避免以偏概全,使蔬果農藥殘留確實符合各項農藥殘留安全容許量標準。
五、農委會應繼續推廣吉園圃安全蔬果、有機農業及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並強化對取得認證者的追蹤管理機制。
六、衛生署應研議縮短市售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及發布檢測結果所需時程之方法,以符時效。
  (詳細內容請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