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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大專校院獎補助款機制顯有偏置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

  • 日期:101-03-15

教育部未考量國內少子化趨勢,大量擴增大學院校,讓招生面臨供過於求困境,該部未能適時整併國立大學,對私校獎勵補助明顯偏失,形成過度保障辦學不佳院校,違反獎優汰劣原則,監察院教育及文化、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1年3月15日通過監委趙榮耀、李復甸、周陽山提案,糾正教育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教育部未適度提高教學指標於獎勵私立大學及技專校院經費分配比重,顯示獎補助計畫評分及核配制度發展偏失;大學評鑑及技專校院教師升等均以國外發表論文為主,導致近年來各大學院校重研究輕教學,嚴重忽略實用技藝的傳授、生活教育的培養,與正常教學工作的發展,教育部難辭其咎。
二、教育部逐年降低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經費的補助比例,提高獎助比例,100年度補助占20%、獎助占80%,但對私立技專校院補助卻由93年度占30%,逐年增至100年度50%,變相過度保障辦學不佳校院,不符獎優汰劣原則,確有違失。
三、教育部未審視85至95年間,出生人口減少趨勢及同區域經營規模過小,不符經濟效益的學校,仍大肆增加大學校院,造成今日大學校院過多,面臨招生不足,亟待整併或退場,顯有怠失;又草率推動國立大學整併,績效及時程也與原規劃落差甚大,對私立大學的整併也偏置怠忽,均有違失。
四、部分接受教育部獎補助的私立大學、技專校院,行政違規連連,卻只象徵性扣款,獎補助款甚至不減反增,有違獎優汰劣原則,教育經費撥用顯有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