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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01年3月處理1,740件陳情案 糾正14案、彈劾1案

  • 日期:101-04-02

監察院統計,101年3月份共收受1,878件人民陳情書狀(包括民眾到院陳情179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共處理1,740件,扣除不屬本院職權或陳情內容空泛243件,其餘1,497件,改以案計算,共有1,008案,其中派查32案。另通過糾正案14案、彈劾案1案、彈劾1人。
3月通過彈劾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貽男,已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監察院3月份處理陳情案情形如下:
一、 屬一再陳訴無新事證併案處理者186案。
二、 應循或已循司法或行政救濟程序,函復陳訴人依法辦理433案。
三、 機關正處理中或屬機關應先行處理或屬建議性,送請機關參處220案。
四、 認定無違失,函復陳訴人4案。
五、 函請機關說明、查處、補送資料133案。
六、 派查32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