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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姍姍詐欺外傭案 凸顯駐外人員專業訓練不足 傷害國家形象 監察院糾正外交部

  • 日期:101-04-18

我國派駐美國堪薩斯辦事處前處長劉姍姍詐欺外傭案,凸顯外交部對駐外人員專業訓練不足,也未能先行察覺掌握相關違法失職情事,損害國家形象,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101年4月18日通過監委趙榮耀、葛永光、劉玉山提案,糾正外交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劉姍姍違反美國駐地勞工法規,衍生後續特權豁免處理不當,凸顯外交部對駐外人員在駐在國法令與特權豁免的訓練明顯不足;劉姍姍身為派外高階官員,無視我國法令規定私聘陸傭,衍生資安外洩疑慮,確有不當。
二、外交部疏於審核駐堪薩斯州館處各項契約及經費核銷,未及早發現劉姍姍幫傭薪資與原始契約薪資不同,造成後續遭美方逮捕判刑並遣送回國,損害國家名譽,顯有違失。
監察院已於101年4月10日通過監委趙榮耀、葛永光、劉玉山提案,彈劾劉姍姍,全案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