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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新修正的刑法鼓勵公務員勇於任事 李國鼎將可免被彈劾

  • 日期:101-06-01

報載李國鼎曾在經濟部長任內,因「東亞紡織公司貸款案」遭監察院以涉嫌「圖利他人」為由彈劾。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指出,當年彈劾李國鼎等官員引用的刑法條文,現已完成修法,對「便民」與「圖利他人」有更清楚認定,鼓勵公務人員勇於任事,李國鼎不再有違法之虞。
監察院指出,該案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提案監委參刑法第131條條文意旨,認定李國鼎涉嫌違法「圖利他人」而彈劾,然而刑法第131條於民國90年11月7日修正,修改後第131條刑法,對於公務員「便民」與「圖利他人」已有更清楚界定,避免公務員行使職權發生混淆。監察院固然力求「澄清吏治」,但同時亦努力維護公務員尊嚴,使之能依職權勇於任事。因此李國鼎當年的行為,依現行刑法檢驗,或將不再有「圖利他人」違法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