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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福澳碼頭擴建計畫」規劃不當 浪費公帑 又費時 監察院糾正交通部、連江縣政府

  • 日期:101-07-10

交通部及連江縣政府未確實審查及規劃「馬祖福澳港區擴建計畫」,致拆除3座已打設完成鋼管樁的碼頭,虛擲2億1,255萬餘元公帑;防波堤塊石嚴重低估及S2碼頭位移,除新增6億多元改善外,善後處理費時,計畫嚴重延宕長達9年半,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101年7月10日通過監察委員黃武次提案,糾正交通部、連江縣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包括:
一、 交通部及連江縣政府未詳實評估福澳碼頭預定之目標年運量需求,妥為規劃擴建客、貨碼頭席數,肇致計畫執行期間,重新檢討運量需求而縮減興建規模,拆除3席碼頭已打設完成的鋼管樁,虛擲2億1,255萬餘元公帑,無法發揮應有投資效益。
二、 連江縣政府未儘早辦理委託專業管理廠商甄選,致防波堤塊石嚴重低估及S2碼頭位移,除辦理變更設計及修正計畫,增加經費4億335萬餘元外,另須耗資1億5,959萬餘元進行改善,善後處理費時冗長,嚴重延宕計畫長達9年半,明顯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