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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化廠回饋設施營運績效不佳 監察院糾正環保署、台中市政府、高雄市政府

  • 日期:101-08-08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未落實督導考核垃圾焚化廠回饋設施,致台中后里焚化廠回饋設施「后里鄉熱能回收游泳池」新建工程延宕迄今仍未能完工營運,高雄市仁武、岡山焚化廠回饋設施完工後,設施閒置及低度使用,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1年8月8日通過監察委員沈美真提案,糾正行政院環保署、台中市政府、高雄市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包括:
一、 行政院環保署對垃圾焚化廠回饋設施,未落實督導考核及評鑑功能,致回饋設施未能及時完工或結案,對閒置及低度使用之設施,也未及時督促改善,實有未當。
二、 台中市政府未妥善辦理后里垃圾焚化廠回饋設施「后里鄉熱能回收游泳池新建工程計畫」用地取得及規劃相關事宜,致88年間環保署核定補助後,迄今仍未能完工營運,無法達成原興建回饋設施之目的,徒耗公帑。
三、 高雄市政府未妥為規劃辦理仁武、岡山垃圾焚化廠回饋設施興建工程,肇致完工及開放使用期程延宕經年,完工開放營運後,設施營運時間未符合民眾需求,致有低度使用情形,減損回饋設施預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