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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會通過三項派查案 盼有助紓解民怨

  • 日期:101-08-14

監察院101年8月14日召開院會,通過三項派查案,分別為監委吳豐山、劉玉山、李炳南提出的調查「全國各市縣都市計畫劃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及使用情形」;監委楊美鈴、程仁宏、黃武次提出調查「有關軍人退撫基金嚴重失衡情形」;監委趙昌平、劉興善提出的調查「國內重大刑案被告經法院判決有罪定讞者,潛逃出境、規避司法制裁情形」,期能有效紓解民怨。
監委吳豐山、劉玉山、李炳南發佈新聞稿指出,都市計畫法第五條明文規定:「都市計畫應依據現在及既往情況,並預計二十五年內之發展情形訂定之」。同法第十五條明文,都市計畫「其實施進度以五年為一期,最長不得超過二十五年」可是全國各鄉鎮市訂定都市計畫時劃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歷廿五年未徵收使用之情形,到處可見。
吳豐山等委員歡迎涉及本案之人民,以書面敘明個人被劃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逾二十五年迄未徵收使用之土地位置、面積、劃定用途別,並記明真實姓名、地址、電話,於101年9月15日以前,郵寄至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二號「監察院都市計畫專案調查小組」收。
監委楊美鈴、程仁宏、黃武次也要針對軍人退撫與公教人員退撫條件不一,讓軍人退撫面臨破產,主管機關是否有疏失也要深入調查;趙昌平、劉興善則對重大判刑確定者卻輕易潛逃出境也要深入調查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