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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上校艦長方自仁擅自離艦、逾假歸營 監察院彈劾

  • 日期:101-08-16

海軍上校艦長方自仁多次逾假歸營、不假離營,違反規定,嚴重影響國軍形象,監察院101年8月16日通過並公布監委林鉅鋃、李復甸提案,彈劾方自仁,全案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方自仁100年7月16日起至101年3月16日止擔任海軍上校艦長,卻4次逾假歸營、3次不假離營,還違反艦長、副艦長不得同時離艦的規定,擅自離艦的部分經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高雄分院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確定。
林鉅鋃、李復甸表示,方自仁身為艦長,竟辜負國家栽培、輕忽軍令,嚴重影響國家形象,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因而提案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