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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農用政策未能貫徹執行 監察院糾正農委會、內政部

  • 日期:101-09-1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未建立農業用地總量管制機制,確立農用農地數量及分布區位,暨掌握農地違規使用情形,內政部也無法有效裁罰農業用地違規使用,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1年9月18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劉玉山提案,糾正農委會、內政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包括:
一、 農委會為農發條例中央主管機關,迄未建立農業用地總量管制機制,也未確立農用農地數量及分布區位,顯有怠失。
二、 農委會迄未掌握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情形,任由地方政府消極併同聯合取締小組被動查處農地違規使用案件,悖離農發條例明定應加強稽查及取締的意旨,實有疏失。
三、 內政部為區域計畫法有關非都市土地違法使用處罰的中央主管機關,卻無法有效督導地方政府貫澈執行農業用地違規使用之裁罰,又欠缺有效的追蹤及列管,造成農地管理績效不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