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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斗南他里霧親水公園吊橋橋塔傾斜 迄今無法驗收使用 監察院糾正雲林縣斗南鎮公所

  • 日期:101-10-09

雲林縣斗南鎮公所耗資5,075萬餘元興建斗南鎮他里霧親水公園,其中連接石牛溪兩岸之吊橋工程未經設計審查程序,自行變更結構設計,導致施工期間橋塔傾斜,迄今仍有安全之虞,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101年10月9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楊美鈴、洪昭男提案,糾正雲林縣斗南鎮公所。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包括:
一、 雲林縣斗南鎮公所辦理「石牛溪鵲橋綠廊休憩景點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案」,漠視吊橋工程北岸錨碇基座私有土地問題尚未解決,草率核定規劃報告書;又草率將吊橋由原「對稱背拉」設計,改為「北岸側拉、南岸背拉」之不對稱結構,卻未重新審查或委外審查設計圖,就發包施工,導致吊橋北岸橋塔在98年6月下旬發生傾斜,承包商雖立即增設輔助鋼索避免傾斜擴大,監造日報表卻無相關記載,實有疏失。
二、 斗南鎮公所辦理「鵲橋綠廊休憩景點工程」過程,對於公共廁所及浴室建築,未申領建造就逕行發包施工,違反建築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