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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規劃「課教師、補教育」配套措施不當 加劇國中小師資人力調配困難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1-10-11

教育部長期未能統籌協助解決各縣市國民教育問題,卻以國中小及幼稚園教職員工課徵所得稅額之72億餘元,作為補助款,實施名為「課教師、補教育」之配套措施,其中調降國中小教師授課時數、增加導師費等措施,未能事前妥善規劃,反加劇國中、小師資及人力調配困難,影響學校校務運作及地方教育經費配置,引發外界質疑,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1年10月11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尹祚芊、吳豐山、錢林慧君提案,糾正教育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包括:
一、 教育部長期未統籌規劃及主動協助解決各縣市國民教育問題,卻以教師課徵稅額72億餘元作為補助款,實施名為「課教師、補教育」之配套措施,包括補助約聘僱行政人力、調增國中小與幼稚園導師費及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時數等。除未能針對整體現有落差,實質改善教育環境,更加劇國民中小學師資及人力調配困難,影響教育品質,引發外界質疑及爭議,實有欠當。
二、 教育部以調降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時數及增加導師費,作為課稅配套措施,卻未事前妥善規劃協助,致部分縣市未聘足合格教師,或有大量以原專任教師超鐘點授課情形,又因代課及兼任教師薪資較低等因素,產生師資浮動及城鄉落差;另出現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意願低落情形,未實質減輕教師負擔、增加備課時間,更影響學校校務運作,損及國民教育權益,洵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