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王銘麟車禍案件,對肇事車輛上的陳奕政、葉陳輝兩人,分別做出無罪判決,造成有受害人卻無加害人情況,嚴重損害被害人權益,監察委員趙昌平101年10月11日申請自動調查,深入瞭解相關人員有無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