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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傳會延宕審理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案 斲喪政府公權力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1-11-13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理旺旺中時集團旗下旺中寬頻申請併購中嘉有線電視系統案,前副主任委員陳正倉、前委員翁曉玲及鍾起惠三人,自行迴避併購案審理,通傳會未就委員自請迴避理由建立明確規範及慣例,且併購案審理歷時長達1年8個月,不符合行政行為應有效能,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101年11月13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吳豐山提案,糾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通傳會前副主委陳正倉、前委員翁曉玲、鍾起惠三人,自行迴避審理併購案,於情可憫,於理可喻,但於法未合。通傳會成立至今,委員自請迴避有76次、112人次,該會未就委員自請迴避理由建立明確規範及慣例,部分委員任意曲解法念意旨,規避案件審理,有負國家名器及人民所託,實難令人信服。
二、 本併購案審理歷時長達1年8個月,與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行為應有效能、內容應明確及應守誠信原則之意旨不符,更因冗長審理時程,加深正反意見僵持,徒增社會猜忌、對立,重創政府公權力。
三、 合理限制媒體集團規模,以避免言論集中化,為民主先進國家共識和作為,通傳會組織法以「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為成立宗旨,但通傳會成立至今6年半,仍未完備有關媒體併購之規範或作業準則,實有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