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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海岸總局未依規定辦理雷達保養及維修 監察院糾正海巡署

  • 日期:101-12-06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辦理海巡岸際雷達系統保養及維修計畫,未依規定責成廠商儘速完成修復及督促廠商辦理展延,影響雷達系統順利運作及任務進行,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1年12月6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黃煌雄提案,糾正行政院海巡署。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包括:
一、 海巡署海岸總局辦理海巡岸際雷達系統保養及維修計畫,98年間因受颱風影響,造成21處23件雷達站故障,海岸總局未依規定責成廠商儘速完成修復及督促廠商儘速辦理展延,僅被動任由廠商決定完成修護時日,影響雷達系統順利運作及任務進行,確有失當。
二、 海巡署海岸總局未嚴謹確實辦理雷達系統保養及維修計畫履約及驗收作業,造成違約金計算錯誤,損及政府權益,重創政府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