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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管機關長期大量借調學校教師情形嚴重 影響學生受教權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 日期:101-12-13

中央及各縣市教育主管機關借調學校正式教師協助辦公情形嚴重,衍生教育機關職員佔用學校教員缺額怪象,學校必須另聘代課老師,嚴重影響學生學習情緒與受教權益,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01年12月13日通過並公布監委錢林慧君提案,糾正教育部及直轄市、縣市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包括:
一、 教育部及各地方政府規避「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教師借調處理原則」,部分教師以無法令依據方式,遭「大量」「長期商借」至各教育行政機關(單位),實有違失。
二、 教育行政機關調用教師協助辦理行政事務,缺乏法律授權,顯有缺失。
三、 教育部與各縣市政府未能遵守教師借調規定,造成合格教師未能在學校執行教學工作,有損學生學習權益。
四、 教育部與各縣市政府借調教師,導致教育經費增加,且借調教師任用資格與實際工作內容不符,薪酬與勞務不一致,不符人事任用制度。
五、 教育行政機關借調偏遠地區教師,或同一學校借調多名教師,皆有損學生學習權,教育部及各地方政府應檢討改進,維護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