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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1年12月糾正16案、彈劾3案3人

  • 日期:102-01-02

監察院統計,101年12月份共收受1,708件人民陳情書狀(包括民眾到院陳情196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共處理1,684件,扣除不屬本院職權或陳情內容空泛216件,其餘1,468件,改以案計算,共有964案,其中派查36案。另通過糾正案16案、彈劾案3案、彈劾3人。
12月通過彈劾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劉仲慧、板橋地方法院法官李昭融及內政部消防署前署長黃季敏等共計3人,已移送司法院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監察院12月份處理陳情案情形如下:
一、 屬一再陳訴無新事證併案處理者158案。
二、 應循或已循司法或行政救濟程序,函復陳訴人依法辦理427案。
三、 機關正處理中或屬機關應先行處理或屬建議性,送請機關參處211案。
四、 認定無違失,函復陳訴人3案。
五、 函請機關說明、查處、補送資料129案。
六、 派查36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