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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檳榔禁制管理失當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農委會

  • 日期:102-01-10

行政院雖於86年訂有檳榔問題管理方案,卻未善用已建立之防制架構,提升防治工作層級,致相關部會整合防制工作未能延續,錯失管理先機;農委會對國內檳榔栽種及產銷未能及早介入管理,致違法栽種氾濫、產銷自成一格,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2年1月2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尹祚芊、程仁宏、楊美鈴提案,糾正行政院、行政院農委會。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行政院雖於86年訂有檳榔問題管理方案,以整合並督導各部會檳榔防制,卻未能善用該方案已建立防制架構,提升防治工作層級,列入國家永續發展工作相關項目辦理,致相關部會整合防制工作未能延續以盡事功,錯失管理先機,顯有疏失。
二、 農委會為農政主管機關,對國內檳榔栽種及產銷未能及早介入管理,致違法栽種氾濫、產銷自成一格;又未積極管制栽種源頭,導致相關部會須採取更多防制措施,耗費國家行政資源。